天津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新闻作者: 责任编辑:梁洁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18-09-27

   1.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原党委书记李维国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该区公车改革后,李维国未按规定将区交通局办理的公务加油卡上交。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李维国使用该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共产生油费4.4万余元。其中,用于私人支出约1.7万元。2018年4月,李维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津市静海区环保局高级工程师信连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1年4月至2018年7月,信连奎在唐官屯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2015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期间,信连奎多次收受该办辖区内企业赠送的礼金,合计9.3万余元。2018年7月,信连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天津市第九十三中学总务主任韩恩庆办公用房超标问题。韩恩庆借学校办公楼装修改造之机,将总务处办公室与隔壁值班室之间墙体打通,形成内、外套间,两屋共计23平方米,超标14平方米。2015年9月起,韩恩庆一直在该超标办公室办公,直至2017年12月河北区委巡察发现此问题,才进行整改。2018年8月,韩恩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