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新闻作者: 责任编辑:梁洁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18-09-28

  今年1-8月,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2起,处理18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9人。中秋、国庆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广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市民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罗建国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罗建国在担任市民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带头并纵容下属多次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和公款报销个人吃喝费用,共计109.24万元;2014年至2015年9月公车私用共93次,公款报销汽油费和路桥费共计0.93万元; 2013年6月带队到巴西等国公务考察期间,违规组织参观旅游收费景点并公款报销景点费用。此外,罗建国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严重违纪问题。2017年12月,罗建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2.广州粤瑞控股有限公司领导人员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广州粤瑞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何兆升两次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费用共计4972元;12次违规以业务招待费名义公款报销个人吃喝费用共计7909元。同期,该公司原总经理凌胜平113次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活动,费用共计11.31万元,并以业务招待费名义在企业及其下属公司报销。调查发现,该公司的监管单位越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副局长马伟荣先后11次违规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费用共计1.55万元。2018年4月,凌胜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何兆升、马伟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被收缴。

  3.广州市第四十四中学原副校长刘月胜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刘月胜在担任广州市第四十四中学副校长期间,利用分管学校后勤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8次违规使用学校公车加油卡在惠州市、河源市等地为个人私家车加油,油费共计2522.14元。2018年6月,刘月胜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4.番禺区社区建设指导中心副主任王敏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12月,王敏华先后3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和卡拉OK娱乐活动安排。2018年7月,王敏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赠送领导干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节日期间明察暗访、督导检查、信访举报办理、舆情处置等工作。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对节日期间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露头就打、快查严办、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