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内公开选拔辅导员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了拓展教职工发展渠道,加强内部岗位流动,根据学校发展实际需要,依据《教职工内部转岗管理规定》,拟在校内公开选拔辅导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内公开选拔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组 长:郑逢斌 王庆礼


  副组长:刘道衔 高如民


  成 员:庞安超 王天仕王 艳 吴国胜 吕银弟 司玉


  选拔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主 任:司 玉(兼) 庞安超(兼)


  成 员:由人事处、学生处相关人员组成。


  选拔工作纪检监察室:


  主 任:庞安超(兼)


  副主任:刘雪东


  成 员:吴春杰 梁 洁


  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23990699。


  二、选拔范围


  全校教职工。


  三、选拔名额


  辅导员6—7名。


  四、报名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有意愿转为辅导员的专职教师;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非教师岗员工;


  (三)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员工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在读;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入职满三年,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5日—7日。


  2.报名方式:参考选拔条件,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由本人填写《校内公开选拔辅导员报名表》,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于7月7日中午12:00前报送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楼9534)。


  3.资格审查: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公布参选人员名单。


  (二)公开选拔


  7月9日下午,学校召开公开选拔会,参选人员每人15分钟,其中1分钟自我介绍,7分钟班会情景模拟(现场随机选题),7分钟回答问题。


  (三)综合考察


  党委组织统战部、纪检监察室、人事处等部门对参选人员思想、作风状况、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四)确定拟聘人选


  选拔领导小组结合公开选拔成绩及综合考察结果,综合研判提出备选名单,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六、聘后待遇


  根据管理岗薪酬体系,结合个人薪酬情况综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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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5日


  附件1:校内公开选拔辅导员报名表.docx

  附件2:班会情景模拟题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