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22年度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为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我国与匈牙利在教育等相关领域的合作交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复合型人才,根据中国与匈牙利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学习或研修。现将我校开展此项目选派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选派专业、留学期限及申请条件
(一)选派计划
我校计划推荐留学候选人3名
(二)留学期限
留学期限为 36-60 个月(英语或匈语授课,匈语授课人员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教育)
(三)选派专业
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四)申请条件
1.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本科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二、项目主要特点及要求
该项目申请条件、评审录取办法、对外联系及派出等相关内容详见《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简章》(附件1,以下简称简章)。主要特点及要求如下:
(一)语言要求
该项目提供英语授课,申请人英语水平须满足所填志愿院校的要求并在申请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详见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其中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为 B2 级,其对应 iBT 托福成绩为 90 分,PBT 托福成绩为 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 分。
网报时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的申请人须在2022年7月15日前,按匈方要求补充上传相应语言水平证书,并将证书扫描件发至留学基金委联系人邮箱(ouyafei9@csc.edu.cn)。
申请英语授课的学生须于第一学年参加所在大学开设的匈牙利语课程,并于第二学期期末通过相应考试。
学生可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学习语言,并进行为期一年的匈牙利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二)学分要求
每一学年须至少获得36个学分,方可继续享受奖学金和住房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不再获得匈方资助。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奖学金,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选拔办法
根据我校国际化发展的整体要求,相关学院应紧密结合优秀学生人才培养的需要,遵循“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推荐。
三、选拔时间及程序
(一)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请申请人下载并填写《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学生国家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2),连同出国留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二)各申请人所在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并在《所在学院意见》“单位推荐意见”一栏对上述表现做出综合评价,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章后于2021年12月29日前,连同《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学生国家公派留学申请表》送至招生就业处。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人材料进行联合评审,最终确定3名留学候选人。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通知留学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及匈方奖学金申请网站(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四)完成网上报名后,被推荐人应按照《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3)、《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附件4)准备2份纸质申报材料,于2022年1月4日前提交至招生就业处。《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学生国家公派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及个人网报材料电子版请发至international9101@126.com。
(五)2022年1月12日,学校将单位推荐公函、候选人纸质申请材料等材料统一上报至河南省教育厅。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匈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未被录取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派出事宜。被录取人员须按项目要求时间派出,不得擅自推迟派出时间或放弃留学资格。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申请前务必确认学分学籍等问题,以确保本人能在有效期内按时派出。出国时间无法得到保证的,本次不能申报。
(二)所有留学候选人须于2022年7月15日前提交Letter ofAward和Decision of Admission两份材料。凡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而影响录取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三)具体派出日期以匈方通知为准,一般为2022年8月至9月。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不予保留,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由于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选派工作安排衔接紧密,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抓紧时间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如有疑问,请咨询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尚冰
联系电话:0371-23887396
招生就业处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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