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闻作者: 责任编辑:王俊锋 信息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2-09-07

  2022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作风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鹤壁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鹤壁市民族宗教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可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4年2月至4月,时任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刘可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窦某某一辆奥迪轿车,供其儿子使用。此外,刘可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刘可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淇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原负责人王文庆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12月,王文庆借母亲去世之机,违规收受19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9400元。核查期间,王文庆主动退还以上所收礼金。2022年7月,王文庆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汪常村原党支部书记王长玉违规套取项目资金用于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8月,王长玉通过伪造施工合同,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9000元,其中14400元用于支付村“两委”干部吃喝费用。2021年12月,王长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付向军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1月至2月,付向军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5次,金额共计768.09元。在组织核实过程中,付向军如实说明本人违纪事实,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21年11月,付向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