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教学研究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与结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校级教改项目总体说明
(一)主持申报人资格。主持申报人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教及以上职称的我校教职工,承担的往年校级教改项目均已结项,且同一年内限立项申报一次。
(二)立项条件。选题应符合立项指南,能切实反映并服务于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需求;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有创新;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满足上述(一)、(二)款要求,主持申报人填报《立项申报书》,经学院推荐,报学校审核备案后予以立项。
(三)结项条件。主持人须将研究成果以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为第一署名单位、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在CN及以上期刊(知网、万方、维普可检索)上公开发表篇幅在三千字以上教研论文,发表论文上注明“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计划”字样及项目立项编号。论文正式出刊后,方能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结项工作。
(四)经费资助及使用。项目资助经费标准为每项2000元。待项目正式结项(取得结项证书为准)后,项目组可按学校财务规定凭正规发票报销经费。经费报销范围包括论文版面费、图书资料费、复印打印费、教具耗材费、交通差旅费等。
(五)立项与结项采取集中受理。原则上,每年集中立项2次,每年集中结项2次。
二、2023年立项工作与结项工作受理时间与申报要求
(一)集中受理时间。
1.立项受理时间:春季,2023年2月24日-3月9日;秋季,2023年9月14日-9月21日。
2.结项受理时间:春季,2023年6月15日-6月22日;秋季,2023年12月7日-12月14日。
(二)申报要求。
1.立项申报要求:
(1)主持人根据《立项指南》认真填写《立项申报书》一式一份,注意格式排版保持完整,交主持人所在学院,同时提交《立项申报书》电子稿。
(2)各学院审查并签署意见,汇总收齐后,填写《立项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在规定受理时间内,将《立项申报书》、《立项申报汇总表》送至教务处(综合楼9429),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电子版。
2.结项申报要求:
(1)准备好已在中国知网、维普网或万方网可检索的期刊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页、正文全文)、论文检索证明,要求我校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主持人是论文第一作者。
(2)主持人填写并打印《结项申报书》一式一份,同准备好的期刊论文复印件(按照论文检索页、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正文全文顺序编排)装订到一起,《结项申报书》在前,期刊论文复印件在后,交至所在学院,同时提交《结项申报书》及期刊论文电子版(从中国知网、万方网、维普网下载的PDF格式文本)。
(3)各学院收齐后,填写《结项申报汇总表》,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将结项材料和《结项申报汇总表》送至教务处(综合楼9429),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教务处
2023年2月21日
2-立项申报书(2023年版).docx
3-结项申报书(2023年版).docx
4-立项指南.doc
5-立项申报汇总表.xlsx
6-结项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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