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失而复得的工龄

新闻作者: 责任编辑:王俊锋 信息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3-04-10

  “我能享受这40年工龄的退休工资,真离不开你们纪检监察组的全力帮助!”今年3月底刚刚办理退休手续的博爱县发改委退休职工孙家义难掩心中的感激。

  事情还要从半个月前说起。3月18日傍晚,孙家义拨通了该县纪委监委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李仲华的电话,称自己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有2年工龄无法认定,这直接影响其退休金是否能享受工龄40年的计发比例,现在人社部门需要发改委出具相关证明才能把2年多的工龄认定。“李组长,你能否督促一下让单位尽快出具证明以免耽误我退休手续的办理。”听到孙家义忧心忡忡的语气,李仲华向孙家义允诺:“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帮你落实清楚情况,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李仲华了解情况后,及时与发改委负责人事工作的部门取得联系,并督促其尽快成立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3月20日,在该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县发改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的调查组,对1982年10月至1984年12月期间孙家义在原木材公司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调查组从该时间段在原木材公司一起工作的9名职工中,随机抽取薛望德等4名职工,开展了现场询问、撰写证言材料、视频录制证明人发言等调查方式。在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下,通过核实,查清了孙家义于1982年10月至1984年12月期间在原木材公司任临时工的事实。当日,县发改委出具了《关于孙家义同志在原木材公司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该纪检监察组在报告书上签字确认,递交相关部门后被予以采信。工龄认定后,孙家义退休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期享受到该有的退休待遇。

  “职工是机关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监督的‘放大镜’牢牢聚焦在单位职工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事情上,下沉工作重心,下潜工作力量,推动问题化解在源头,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努力让职工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李仲华表示。(李岚岚 杜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