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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作者:党委教师工作部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时间:2023-05-22  责任编辑:刘昊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1.推荐对象: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已入选“333 人才工程”“555 人才工程”“811 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近五年获得过本奖项人员不再推荐。


  2.推荐名额: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名,各单位限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一般应在 45 周岁以下(1978 年 1 月 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申报程序


  各单位自愿申报,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填写附件1、附件2,并于5月29日下午17:30前报送人力资源部(9534室),对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msxyrlzyb@126.com。


  联系人:黄俊丽  联系电话:25553799


附件1:2023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派推荐表.docx

附件2:近五年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人力资源部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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