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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023年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23-09-13  责任编辑:刘昊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省级教改结项鉴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2021 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审查初步批准后,将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批准备案。


  二、鉴定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条件


  鉴定结项将严格依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 号)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 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 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 CN 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且在醒目位置标注“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重点/一般)项目”和立项编号等项目信息;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重点项目的标志性成果须在此标准上提高等级和数量。


  四、鉴定工作程序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鉴定结项书》一式八份和提供佐证支撑材料(首页为材料目录,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二份。9月28日前,项目负责人将上述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9429办公室丁老师处。


  2、学校将组建省级教改项目鉴定委员会,适时召开省级教改鉴定评审会,会议流程及要求:


  (1)由评审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汇报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省厅文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鉴定工作的通知(以此为准).pdf


附件2鉴定结项书.docx


附件3变更审核表.docx


附件4项目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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