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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人力资源部  时间:2024-07-16  责任编辑:徐楠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5 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数量

  

  (一)推荐对象

  

  1.面向在豫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3.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各学院推荐1人参评。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一般应在 45周岁以下(1979年 1月 1 日以后出生),其他学校推荐人选一般应在 50周岁以下(1974年 1月1 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成果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程序

  

  各学院自愿申报,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填写附件2、附件3,并于7月18日上午12:00前报送人力资源部(9534室),对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msxyrlzyb@126.com。

  

  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黄俊丽。 联系电话:25553799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4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派推荐表.docx


  附件3:近五年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xlsx


  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人力资源部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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