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纪委监委关于四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的通报

新闻作者: 责任编辑:吴金鸽 信息来源: 开封市纪委监委 发布日期:2024-08-2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持续释放从严纠治违规吃喝的强烈信号,现将四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开封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郭戈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4年3月,郭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耿某某邀请并组织多人聚餐,相关费用及酒水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2024年6月,郭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尉氏县庄头镇马家村党支部书记马凤全、村主任马麦成套取费用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3月至7月,在开港大道第二次土地差价补偿款发放过程中,马凤全、马麦成以虚列人员名单方式套取土地差价补偿款共计10.9万元,用于归还吃喝欠款及村委翻修费用。2024年7月,马凤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马麦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祥符区中医院副院长唐伟、副院长谷雨套取费用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11月,祥符区中医院副院长唐伟(主持工作)安排副院长谷雨以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11万元,用于单位招待、购买烟酒等支出,唐伟、谷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唐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谷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杞县五里河镇中心学校校长胡海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胡海涛利用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管理所属中小学经费的便利,将应由个人支付的烟酒及吃喝费用2.3万元以办公经费名义从代管的小学账户上报销。2024年4月,胡海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四起案例,有的心甘情愿“被围猎”,有的变着法子“吃下级”,有的“精致”走账“吃公款”,有的拿着百姓的“血汗钱”用于吃喝。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观念淡薄,心存侥幸、缺乏敬畏,在党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从中受警醒、明规矩、知敬畏,要摒弃“小节论”“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思想,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利用违规吃喝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级“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要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在遵规守纪方面走在前、作表率、树标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要聚焦关键少数、紧盯关键节点、突出关键领域,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对违规吃喝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要坚持风腐问题同查同治,深挖细查腐败案件中的违规吃喝问题,坚决斩断由风及腐链条,不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市作风建设不断走深走实。